资金出境的合规方式与政策规定

跨境易税通 2023-12-13 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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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跨境易税通第496篇原创文章,正文2419字,阅读约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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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为了确保资本的合规合法流出境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要求,以防止出现不可控的风险。本文将根据现有规定和实践情况,解构资金转移的合法方式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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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资金汇出



每年中国居民都有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用于居民赴海外求学、旅游购物、公务及商务出国、就医、小额投资等目的。


然而,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可能无法满足购买境外房产、进行项目投资等行为的资金需求。如果想获得更多的购汇额度,就需要采取其他方式进行申请。 


二、特殊目的公司(SPV)返程投资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简称37号文),中国境内居民个人目前不被允许直接进行境外投资,但可以利用他们控制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SPV”)进行投融资。


根据37号文,境内居民个人可以通过SPV进行投资,基本规定如下:


  1. 居民个人可以设立SPV,并将资金转入SPV账户。

  2. SPV可以以境外公司的形式进行投资和融资。

  3. SPV可以通过向境内居民个人提供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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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QDII及衍生路径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简称“QDII”)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批准,在中国境内募集资金,并将所募集的部分或全部资金,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


根据2007年证监会发布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2013年外汇局发布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QDII的主体扩展至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


因此,目前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QDII路径向不同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不同的境外产品。


QDII路径下的投资模式,主要是通过获得证监会批准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向境内自然人投资者募集资金,然后使用所募集的资金在外管局批准的外汇额度内,购汇并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


除了QDII,中国政府还推出了QDLP、QDIE、QDII2等投资方式,以鼓励海外资本的投资。这些投资方式与QDII模式类似,即具备一定资格条件的境内机构主体,通过设立基金企业,在获得批准的外汇额度内,向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然后投向海外市场。


外管局为鼓励这类投资机构的发展,批准了不同的外汇额度。截至2018年10月30日,QDII外汇获批额度达到1032.33亿美元。此外,2018年4月,外管局发布《支持境内机构创新对外投资方式稳步推进合格境内有限合伙/投资的企业试点工作》,将QDLP、QDIE下的外汇额度,分别增加至5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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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保外贷



内保外贷是一种跨境担保方式,具体指担保人注册地在境内,债务人和债权人注册地均在境外的跨境担保。


内保外贷一般涉及四个法律主体:借款人、担保人和境内分行、境外分行。其行为模式一般为:借款人向境外分行提出借款申请,担保人将现金直接存入境内分行后,境内分行向境外分行提供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境外分行审核后,再向借款人放款。借款人和担保人通常具有一定的关联关系。担保人主要是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境内个人也可以作为担保人,按照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办理流程办理内保外贷业务。


在内保外贷的路径下,担保人将现金直接存入境内分行(或提供其他担保物),境内分行向境外分行提供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境外分行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从而实现境内资金的出境。然而,放款的额度需要外管局批准,并且不得超过境内企业净资产的30%。


五、境外直接投资ODI



境外直接投资(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简称ODI)是指境内机构直接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获得核准(或备案)后,以并购、参股、新设等方式,获得境外企业(项目)的所有权、经营权、控制权等。


通常,这种投资方式需要经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金融主管部门的审批,申请难度较大且受到一定限制。


六、境外放款



境外放款的操作方式类似于个人购汇申请,但作为公司层面的商业行为,必然需要制定相应的商业契约书,约定金额、利率、期限等要素。


一旦合同契约确定,结算银行将根据约定的资金向境外企业放款,实现境内资金的出境。然而,放款额度需要外管局批准,并且不得超过境内企业净资产的30%。


七、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



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主要适用于大型跨国企业,其主要操作模式是各成员企业将资金汇入境内主办企业的专门账户,形成一个大型资金池。资金池可以是境内资金池,也可以是境外资金池,由境外主账户与境内主账户进行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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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境外投资移民



一些国家和地区为吸引外国投资和人才,设立了投资移民项目。通过在这些国家或地区进行投资,个人可以获得永久居留权或国籍。


投资移民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投资金额因国家和地区而异,通常包括购买房产、投资企业、创造就业机会等条件。个人可以通过这些项目将资金合法地投资到境外,并获得居留权或国籍。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移民项目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限制,个人在选择时应仔细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九、其他合法路径



除了上述提到的主要路径,还有一些其他合法的资金出境方式,例如:


  1. 国际贸易结算:企业通过进出口贸易的结算方式,将资金合法地转移到境外。

  2. 国际融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方式,在国际市场上融资,实现资金的跨境流动。

  3. 跨境支付:个人和企业可以利用跨境支付机构进行合法的资金转移,例如支付宝、PayPal等。


需要强调的是,无论选择哪种合法的资金出境方式,个人和企业都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保资金的来源合法、用途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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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资金出境的合法路径包括个人资金汇出、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QDII及衍生路径、内保外贷、境外直接投资ODI、境外放款、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境外投资移民等。每种路径都有其特定的条件和限制,个人和企业在选择时应根据自身需求和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咨询专业财税机构,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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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易税通首席经济师    Mr.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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